学校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数字经济研究院项目研究需要,以及“星联芒果基金”2020年度的资助计划,现启动2020年度数字经济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湖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数字经济研究项目为“湖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包含以下2类项目:
(一)博士研究生数字经济科研项目:资助已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开展理论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
(二)硕士研究生数字经济实践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自主开展理论研究、社会调研等科研活动,争取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和社会调查报告。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2019级、2020级全日制硕博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新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立项项目里做组员,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已承担项目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三、项目执行及结项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为1年,由学校数字经济研究院于2021年3月30日组织中期考核,7月30日前组织结项鉴定。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最长实施年限不得超过半年,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
(二)结项条件为:
1.博士研究生数字经济科研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著1部;(2)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3)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提交论文被收录。(4)提交高水平研究报告一份。
2.硕士研究生数字经济实践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1篇;(2)社会调查报告1篇;(3)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提交论文被收录。
(三)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编号)”。
(四)本通知相关事宜由数字研究院负责解释。
四、工作安排
(一)2020年12月6日前,符合申报要求的研究生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1)。
(二)2020年12月15日前,申请人员向数字经济研究院提交立项申请书。数字经济研究院进行立项审核,并完成《2020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明细表》(附件1)。
(三)2021年6月30日前,已立项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结项报告书(附件1)。数字经济研究院进行结项审核,并完成《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结项明细表》(附件1)和项目开展公示截图证明
(四)数字经济研究院对申请人员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绩效考核,并对结项成果进行抽检。各研究生上一年度项目开展情况会作为下一年度立项数量调整的依据之一。
(五)数字经济研究院将统一在2020年12月30日报送项目立项补助经费,在2021年7月30日报送项目结项补助经费。项目立项时拨付50%的补助,剩余50%的补助在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联系人:郭艳冰
联系电话:150 3852 3950
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1